潜山野寨中学处室工作人员考评办法(试行)

文章来源: 办公室    发布时间: 2014-03-14 17:39:33    浏览量: 3827
    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水平,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,全面、客观、公正、准确地评价职员的政治、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,促进我校职员队伍建设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范围及内容
     结合学校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教师道德规范,从德(20分)、能(20分)、勤(30分)、绩(30分)四个方面对处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。考核满分为100分。本办法所指处室工作人员是指本校各处室职员、实验员、图书馆工作人员以及工人等。
二、考核等次的划分及考核结果的使用
      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,考核分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百分制计算,91分—100分为优秀等次,71分—90分为良好等次,61分—70分为合格等次,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。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教师节表彰依据。首次出现不合格校长约谈,再次不合格待岗学习。
三、考核方法
   (1)个人自评
根据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检查、考核打分,按得分的30%计入总成绩。
(2)处室考核
校分管领导组织本处室主任、副主任按照考评细则内容,依据平时检查、座谈了解、师生反馈、个别走访、实地察看等情况对每位职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估,逐项进行打分,按得分的40%计入总成绩。
   (3)领导小组考核
    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职员量化考核内容逐项进行检查、考核打分,按得分的30%计入总成绩。
四、领导小组
为加强领导,成立考核领导小组:
组  长:徐富贵
成  员:倪节来   叶培森   董文赟   方立平  程金豪
程  林   叶  婉   严  鹏   熊普生  严鹏同志兼任职员考核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考核事宜。
五、职员工作目标考核表   
六、说明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职员评价直接定为不合格,即:
(1)有违法违纪或违反“计划生育”政策的;
(2)不顾学校大局,言行有损于学校形象和利益的;
(3)师德失范、形象不正,校内外影响恶劣的。
  
安徽省潜山野寨中学
二〇一四年三月  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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